中国上市CRO/CDMO:先统一主体与财报口径
中国上市 CRO/CDMO
本专题按临床、临床前、药物发现、CDMO及混合业务组织上市公司。比较前先确认上市主体、集团边界和报告期间,再阅读营收、利润及现金流之间的关系。
评估时先问什么
- A股与H股是否对应同一集团,所列子公司是否已经包含在母公司合并报表中?
- 比较的是全年、半年、前三季度累计还是单季数据,币种与会计口径是否一致?
- 营收中哪些属于CRO/CDMO服务,利润是否受到投资、公允价值、减值或里程碑确认的影响?
核心概念
- 合并口径
- 按集团报告边界列示的财务数据,不等于某一CRO/CDMO业务分部的收入或利润。
- 累计与单季
- 年初至报告期末的数据,与单个季度的数据分别比较,不能直接混排。
- 法定与调整利润
- 按报表规则列示的利润与扣非或非IFRS等调整指标,需保留原披露名称和计算边界。
证据与适用范围
本专题包含核心CRO/CDMO和兼营相关业务的上市主体,两者分别说明。未披露的数据不作为零;金额排名需使用同币种、同期间和可比口径,并避免将母子公司或A/H主体重复计算。内容用于研究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技术资料快照:2026-11-01 · 研究方法